個人自由與尊嚴
《澳洲價值觀聲明》第一項列明尊重個人自由與尊嚴;同一份聲明也列出宗教、言論與結社自由。
《澳洲價值觀聲明》把「尊重個人自由與尊嚴」放在價值清單的第一項。這是一句原則性的表述:它要求社會把每個人當作有尊嚴的個體來對待,而不是只把人看作某個群體的一員。
同一份聲明接著列出三項自由:宗教自由(包括不信仰某一宗教的自由)、言論自由,以及結社自由。官方《Life in Australia》小冊子對這幾項有較具體的說明:人可以信教,也可以不信教;宗教實踐須符合澳洲法律。人可以公開或私下表達想法、討論社會與政治議題,但同樣須在法律範圍內。結社自由包括自願加入或退出合法組織,任何人不得被強迫加入或退出。
把這幾句放在一起看,自由與尊嚴不是抽象口號,而是落在具體行為上:尊重別人的自由、尊嚴、意見與選擇。官方小冊子也提醒,共享價值並不要求人人想法一致、信仰相同。
假設情境(僅供理解,非法律意見):同事在午休時表達與你相反的政治觀點。聲明列明言論自由,小冊子也說明人可以討論社會與政治議題。你可以不同意他的看法,同時仍以尊重對方尊嚴的方式回應。